台灣旅遊|打包「燒味雙拼飯」飛機餐入境台灣 旅客遭重罰5萬港元遭遣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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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 王明芳

發布時間: 2024/05/28 18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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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肉類等食物入境台灣,第一次犯罪會被罰20萬元新台幣(約4.8萬港元),第二次違規則罰100萬元新台幣(約24.3萬港元)。

台灣今年首次在中國旅客違規帶入境的豬肉製品中,檢驗出新型非洲豬瘟病毒核酸後,當局一直嚴陣以待。一名印尼籍旅客於上月底,打包飛機提供的「燒味雙拼飯」進入台灣,被當地檢疫犬攔截查,並發現手提行李中有豬肉和雞肉飯盒,即場被重罰20萬元新台幣(約4.8萬港元),惟未能交出罰款遭即時遣返回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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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政府對防堵非洲豬瘟保安升級,對所有旅客的行李、快遞及郵包進行X光查驗,未經申報攜帶豬肉入境將會重罰。今年4月30日一名印尼籍旅客,由香港乘搭飛機到台灣,途中將飛機餐「燒味雙拼飯」打包帶下機,在辦理入境手續時被機場檢疫犬發現有可疑,即場罰款20萬元新台幣,但因無法當場繳納,直接被當局遣返回國,下次入境需繳清罰款才可放行。

涉事的印尼遊客因帶「燒味雙併」飛機餐入台而被罰近5萬港幣。(台灣防檢署)

台灣當局稱,飛機或郵輪上的餐點亦屬境外品,因此受檢疫規定限制,含有禽畜肉類和新鮮蔬果的飛機和郵輪食物、火鍋湯底、肉糭、含肉糕餅、泡饃、含肉寵物食品、溫泉蛋、雞皮、燒肉便當,及韓國人蔘、熱狗、血腸等都不准攜帶入境,一旦查獲會依法處罰,第一次犯罪會被罰20萬元新台幣(約4.8萬港元),第二次違規則罰100萬元新台幣(約24.3萬港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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